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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多名领导被抓 五案六人涉嫌工程腐败
时间:2009/7/11 5:33:50  阅读:3465次
从北京出发,经停武汉,分别折向湖北的恩施和广东的深圳,行走的路线是一个大大的有些倾斜的“人”字。

  在“人”字的腰部和两脚之处的三所高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民族学院、深圳大学——相继发生了令人吃惊的腐败案件。

  “首先要是一个有道德自律的人,然后才是党员,继而是党员干部。否则任何的外部监督和约束都是无济于事的。”一位校级领导说。

  若人人都能道德自律,固然可以实现“无法而治”。可现实并非如此,在“传道、授业、解惑”的“象牙塔”内日渐增多的腐败案件,除了应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以外,还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高校腐败警示录》专题报道之一

  “功勋院长”一审被判15年

  拥有70年建校史的湖北民族学院,地处神奇美丽的湖北西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州享有“世界硒都”、“华中药库”“鄂西林海”的美誉。

  校园现有面积15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达46万平方米,图书资料100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2亿元,教职工近1400余人,学生2.3万人。

  如此规模的发展离不开一个人——湖北民族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彭振坤。

  职工眼中“功不可没”的院长

  湖北民族学院的历史可以溯源至1938年建立的湖北省立联中乡村师范分校,后几经变迁,于1978年成立恩施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在恩施师专基础上筹建鄂西大学,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为鄂西大学题写校名。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验收,定名为湖北民族学院,成为普通本科院校。

  从1992年5月开始,彭振坤走上领导岗位,任学院党委副书记,1993年11月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从1998年12月经省委同意任湖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开始,彭振坤开始了长达8年的集党政权力于一身的权力鼎盛期,学院也进入建校史上长足发展的辉煌期。

  2006年3月15日,经省委同意,免去其湖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职务。

  据知情者透露,在被捕之前,彭振坤的头发是黑白相间。庭审时,已是满头白发。

  受贿案发让彭振坤失去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兼农业委员会委员的身份。

  检方指控:彭振坤受贿案源于1998年至2006年期间,时任湖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的他在本单位的建设工程招标议标、工程发包及签订合同、工程款拨付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在本单位承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谭仕芹、李瑞昌、刘元璋、罗瑞河、卢宗伟等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99万元。

  2008年10月21日至22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彭振坤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全盘翻供”:他认为,其在侦查机关的有罪供述,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按照办案人员要求作出的虚假供述,且笔录均是事先打印好了的;对公诉机关宣读的行贿人谭仕芹、李瑞昌、刘元璋、罗瑞河、卢宗伟证言提出异议,认为行贿人均是在被侦查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受到刑讯逼供下作出的违心证词,其证言是不真实的。

  2009年2月20日上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恩中刑初字第26号刑事判决,对湖北民族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彭振坤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彭振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违法所得159万元予以追缴。共计人民币40万元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彭振坤其人

  彭振坤的学术成果有口皆碑。

  作为遗传学及果树育种学专业的教授,他长期从事于遗传学及果树育种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1985年,他参加选育的柑桔新品种“宣恩早”获农业部优质产品奖和恩施州科技成果一等奖,并成为恩施州主栽品种,发展面积达10万亩以上;作为硒资源研究的先行者之一,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他与其他专家一道开展的一系列硒资源研究取得重大突破,为恩施州硒资源的开发利用作出了重要贡献。至退休前,彭振坤共主编著作17部,获国家专利2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5项成果获得国家、省、州级奖励,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有人说,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兼农业委员会委员的荣誉或许是对他学术成果的最大肯定。

  “说实话,没有彭振坤,民院也没现在的样子,估计和当年鄂西大的样子差不多,可惜他犯法了。”

  “我没有证据,我只是凭直觉认为,彭振坤是一个好领导,他大搞建设那年我在其学校读书,和他有过一定的接触。我希望他是被冤枉的,我不希望我眼中那个慈祥老人的形象破灭!”

  在清江社区论坛上针对彭振坤案的评论中,记者并没有看到对贪官深恶痛绝的话语,更多的是类似的惋惜和怀疑。

  一位在校任职的年轻职工告诉了记者几个感动他的细节片段:一,经常可以看到彭振坤挽着裤脚,一身泥水地在工地上巡查;二,早晨在校园内散步时,他总是俯身将垃圾捡起来;三,一个丈夫患有重病的职工找到他,他热情相助;四,几位即将退休的职工在欢送会上要求见他,回来跟学生提及此事时,眼里还含着眼泪。

  “他很俭朴,过去有辆桑塔纳轿车只是迎来送往时用一下,自己平时骑自行车上下班。上面来了领导,请客用酒没有超过100元的,他自己从来不喝酒。”一位校级领导说。

  案发的不同版本

  在恩施州,坊间流传“四大巨头”或“四大恶人”(在当地人的眼里,就是很有能量的人)的说法,彭振坤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学院的领导、知名学术教授,彭振坤又能“恶”到哪里去呢?

  恩施州检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外面风传得很厉害的是,彭振坤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曾经带着自己的情妇去了北京。在学校建设中,动辄动用上亿的资金,又是一个人说了算,不出问题也难。

  彭振坤案发的版本之一:学院基建处处长被抓以后,“殃及池鱼”。

  版本之二:2006年3月23日,60岁的彭振坤因年龄问题正常退休。同年3月,省纪委派人到湖北民院悄然进行外围调查。2007年8月5日,彭振坤接到省纪委办案人员的电话前往武汉。次日,被湖北省纪委“双规”。20天后,省纪委向省检察院移送了彭振坤涉嫌受贿的线索,彭振坤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来,鉴于彭振坤对学院发展的贡献,有关部门对此案不想再深入下去。彭振坤之妻觉得彭振坤在被调查期间“受了不公平待遇”,便四处鸣冤,导致彻查此案。

  版本之三:同样是考虑到彭振坤的身份和贡献,在有关部门准备“息事宁人”的前提下,彭振坤不甘调查期间受的“委屈”,上书中央有关部门,层层转批后,省里有关部门也觉得受了“委屈”,就下了决心“大办特办”。

  第三个版本得到院内职工以及恩施州检察院有关人士的认可。

  彭振坤案之影响

  “我们都知道这件事,案件并没有影响到我们的正常学习生活。”一位学生说。

  校门前、甬道边、操场上、教室里到处都是一张张洋溢着青春的笑脸,案件似乎并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阴影。

  “案件对学生心理上的影响也许短时间不会显现出来,但目前来看,影响不是很大,影响最大的是学院的中层干部。在某种程度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彭振坤在位时间长,提拔了一批中层干部,案发会影响到他们的升迁。”一位校级领导说。

  据了解,案发以后,已经有几位教授(多是学科带头人)纷纷离开了学院,到外省市另谋高就,他们觉得在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奔头了。

  据透露,学院目前班子里面的7人,只有两人是原班子成员,另外4人是外面调来的,只在本校后备干部中提拔了1人。现任班子成员的调整对学院原来当了多年后备干部的中层干部来说是有很大影响的。

  “1998年、1999年、2001年,学院连续被湖北省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由于‘刑事案件案发一票否决制’导致学院这几年省级、州级文明单位的荣誉都没有了。直到去年,学校才获得了一个省级平安校园的荣誉。可以说,从2005年至今,政治影响不小。”一位校领导说。

  “彭振坤对学院的发展是功不可没的,他的工作90%是被院内职工认可的,如果说有10%不认可或者存在争议,就是其‘当政’后期的‘一言堂’,甚至有些专制。”多数教职工如此评价。

  彭振坤案之启示

  “学院与恩施州在行政级别上都是厅级单位,恩施州检察院之所以能够侦办此案,是由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恩施州检察院政治部谭主任说。

  对于此案的具体案情,谭主任在请示主管副检察长后表示,鉴于此案的影响以及同各个部门的关系,检察院不便于透露。

  “彭振坤是省管干部(正厅级),天高皇帝远,决策权、执行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带着各种荣誉的光环,导致后期的‘权力膨胀’,再加上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很难抵御外界的各种诱惑,出问题在所难免。如果在其快退休的时候,将其权力剥离一部分出来,也许会避免出事。组织上应该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考虑。”一位领导分析说。

  现任院长戴小明两年前刚从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的职位上调过来,他办公室的门是敞开的,普通学生都可以敲门而入。狭小逼仄的办公室是最近调换的,一台一匹的国产空调刚装上不久。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对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最基本的要求,道德自律是基础,他律是保障,作为高校的领导首先应该是一个有道德自律的人,一个正直的人、大写的人,然后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一个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否则在外界的各种诱惑下,任何的外部监督和约束都是无济于事的。”戴小明说。

  目前,新的领导班子已调整到位,学院进一步加强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强调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学院特别是在反腐倡廉建设上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入手,规范办学行为,使学校基建、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财务管理等部门的预防机制更加完善。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有了新的进步和提高,现任校领导班子相信湖北民院将从彭振坤案的阴影中走出来,抓住机遇,科学发展,为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高校腐败警示录》专题报道之二

  深圳大学多人被抓之后

  ■ 本刊记者 侯兆晓

  五案六人涉嫌工程腐败

  “深大出大事了,几个处长、院长被检察院带走两周了,学校陷入了半瘫痪状态。”2009年4月5日,记者的手机上显示了一则来自深圳大学的短消息。

  深圳司法部门的信息证实,深圳大学有五案中的六人因为涉嫌工程腐败,已于今年清明节前被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正在侦查当中。

  由于尚未定案,一些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在谈论事件时闪烁其词。多名老师在私底下表示已经听到事件传闻,但并不清楚具体细节;也有人表示目前不想谈过多细节,对于具体什么时候逮捕以及逮捕什么样的人,都拒绝透露。

  深圳司法部门的相关人士介绍说,能够进入检方批捕程序,说明已经掌握的事实足以相互印证,可以将涉案人送上法庭。

  面对采访,四面环山、处地偏僻的湖北民族学院对自身案件开诚布公,而地处改革前沿的深圳大学校方却是噤若寒蝉。

  深圳大学校长办公室的一位女士,以校长在开会为由,让记者找校纪委的刘书记了解情况。刘书记一双大手握起来很有力量,当听说是为“抓人案件”而来,没等记者落座,那双大手力道极大地匆忙把记者“送”了出来。

  “我现在不便于回答什么,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说,此案中没有校级领导。”深圳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王红说。

  而事实上,有关深圳大学“出事”的传闻,早在上月中下旬就已显端倪。

  2009年3月25日,深圳教育系统2009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在当天的会议上,深圳市教育局局长张宝泉曾透露,深圳有一所大学多名员工涉嫌工程腐败而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当时,他并未明确说是深圳哪一所高校。张宝泉当时还用这个例子告诫说,权力越大,越要谨慎用之。并要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不仅仅要对事业负责,还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在“抓人事件”风传深圳大学的同时,深圳中院于2009年4月7日开庭审理的涉嫌集体贪污一案中,再次看到深圳大学员工的身影。

  深圳中院开庭审理原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多名员工涉嫌集体贪污一案,该中心的七名员工和一名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主任涉嫌贪污了上百万元。

  据检方指控,深大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主任、副教授庄焰,涉嫌与原深圳城市交通规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曾静康等多名官员联手,炮制虚假工程合同,将该中心的一百八十六万多元公款,转到深大,再由庄焰取出私分。其中,庄焰分得十六万二千多元。

  教学秩序表面平静

  深圳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猜测,深圳大学在2004年左右兴建了包括文科楼、理科楼等一批校园建筑,涉嫌腐败的人员出事可能与这批建筑有关,早在几年前就听说有人一直在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

  早上8点多,绿阴蔽日的深圳大学内,一队队的学生三五成群地走向教学楼,丝毫看不出有传言中“瘫痪”的迹象。

  每年的四月底、五月初,是学校老师比较忙的一段时间,学生们要在此期间忙于论文答辩。

  在涉嫌“肇事”的文科楼里,等候论文答辩的学生们排起了长队。随机采访的学生均表示,知道此事,但是没有发现学校的运转出现什么异常。

  尽管不少学生表示此案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影响不大,但是还是有高年级的学生表示了担忧:“高校内的腐败其影响要比社会上的腐败恶劣得多,会直接影响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在形成的年轻学生们,会让他们不再相信老师所说的话,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学校、社会乃至人生产生失望感。”

  “现在不少高校都出现过学生自杀的现象,究其原因多是失恋、学习压力大、就业压力大、性格扭曲、自卑封闭等。平日里,这些高高在上的为人师表者不断前‘腐’后继,会让那些本来就娇生惯养、心理脆弱的独生子女们心理负担更重,加重了其对人生的‘灰暗感’。”一位研究心理学的老师不无担心地说。

  腐败源自权力部门失控

  深圳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告诉记者,目前学校一些重要部门的竞争已经达到白热化。深圳大学曾有过40名教授竞争一名处长的热闹场面,就很能说明问题。

  教师都想进入学校党政机关,都想当官,为什么?就是既拿行政津贴,又拿讲课津贴,谓之“双肩挑”。这与上级组织部门的选人用人的导向有一定关系。比如,提拔一个校级领导,上级组织部规定的条件就是必须是副教授以上、任处长(系主任)三年以上。

  而实际情况是,提拔的基本上都是机关的处长,如组织部长、教务处长、人事处长、学生处长,都是很有权力的人物,鲜有系主任被直接提拔的。所以,系主任要想提拔,就必须削尖脑袋往重要处室钻。既有“油水”,又有提拔的可能,谁不钻谁是傻瓜。

  高校机构无限膨胀,处级干部多如牛毛,有的高校处级干部居然占教职工总数的1/4。西北某省的一所地方高校,一个系(二级学院)的处级干部就有10人。

  “此次事发,主要是因为权力垄断与失控,学校重要领导在一个岗位上任职时间过长。高校一般是松散型管理,只要不出大问题,学校、部门领导特别是教务处、基建处等重要岗位负责人员可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大事小事全是一个人说了算,客观上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此外,高等学校基建规模逐渐扩大,学校可调配的资源和资金使用数额明显增加,参与市场经济也越来越频繁。但是,学校内部却还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来保证资金的正确运作。”这位教授分析说。

《高校腐败警示录》专题报道之三

  李汉昌:一个曾经不想变坏的人

  ■ 本刊记者 侯兆晓

  分管基建涉嫌受贿

  2009年4月8日,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在潜江市法院广华法庭审判庭,对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汉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开庭审理。

  据悉,公诉机关的指控包括:2001年至2008年,被告人李汉昌利用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8.5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2007年3月,李汉昌还利用担任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10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公诉机关据此认为,李汉昌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追究李汉昌的刑事责任。

  据消息人士称,2008年年初,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汉昌教授在学校分管基建工作中因涉嫌腐败被中纪委“双规”,据称有关部门在搜查李汉昌家中时查获超过百万元现金,其余财物不详。据内部人士称,同时落马的还有学校相关几位领导。随后李汉昌在“双规”期间自杀未遂,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一位知情者透露,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装修加土建总共耗资1.3亿元,可以说是中国最奢侈的大学办公楼。某建筑公司在做中南财大南湖校区基建项目时,其中建第一栋宿舍楼低价中标工程亏20多万,建第二栋文澜楼基本没赚钱(前两期工程为走关系做“铺垫”,故未赚钱)。建第三栋楼体育场赚50万,而建第四栋楼行政办公楼中净赚2000万。某些领导收受贿赂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借周末去九宫山旅游,住在山上吃喝玩乐,借打麻将送钱,借过年过节送礼物送钱,通过刁难等手段等着公司乖乖地送钱。曾有人多次举报,均无人调查。

  学生反映态度揶揄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人士介绍,校园内有一个非官方的学生论坛——“浓情中南”,上面可能有关于李汉昌受贿案的议论。

  “浓情中南”上分门别类有各种供学生交流的板块,多是日常学习生活、评论校园以及社会时弊、就业求学、感情纠葛的帖子,在校园新闻内,好不容易才找到一篇关于李汉昌受贿案的帖子。跟帖人数也只有区区7篇网页,学生们对此案的反应竟是出奇的冷淡。

  “李校长才拿了70多万,很清廉嘛。”“也许为了社会影响而隐瞒了点什么吧。”“这点数,太给留面子了。”“70万还不能买套像样的房子呀,太惨了。”“才70多万就被抓了,看来是得罪过某些人了啊。”“这混得太差了,才贪这么点?丢贪官的脸啊,所以被起诉了。”诸如此类的评论,几乎看不到对涉案人员的痛恨及惋惜,更多的是事不关己的麻木和揶揄戏说的基调。

  民主监督体制缺失

  “我和李汉昌一起共事有20多年了,于公是很好的同事,于私是很好的朋友。在他被抓之前,我们几个人还约好了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本来开庭时,我们几个同事可以去旁听的,但是考虑到我们之间的私交,怕给李汉昌带来心理上的压力,就放弃了。从私人感情上讲,我不方便过多地讲他个人的事情。40岁以上的同事对他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要想了解他本人的一些事情,可以找年轻一点的老师,他们对高校腐败的容忍程度要比我们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说。

  抛开个人感情,能否谈一下高校腐败的原因?

  这位教授认为,一是与高校这几年的扩张有关。高校的腐败与社会的腐败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些年,高校生源的不断增多,导致教育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在诱惑面前,就会出现问题。二是,大学管理过于行政化。行政管理模式与地方政府日渐趋同,导致行政职务的异化,缺少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

  谈及此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台湾研究所所长范忠信教授说:“我们都是很好的朋友,说实在的,不忍心谈及李汉昌的利弊功过得失,他平时是一个想办法不让自己变坏的人。造成今天的局面,跟学校没有及时调整他的职务有关,跟外界的诱惑影响有关,跟个人自律有关,跟学校的民主监督体制不健全有关。”

  谈及高校腐败,范忠信认为,高等院校应该是文化素质、民主素质最高的场所,更应该具有民主监督的体制。可是,事与愿违。原因是,高校在行政管理模式的操控和运作上过于地方政府化、过于行政机关化。甚至一些院校的教职工在某些权利上还不如一个村民。比如,农村实行的是村民自治,村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出村小组长、村委会主任。可是,现在很多高校的老师连选举教研室主任的权利都兑现不了。另外,打击高校腐败要完全按照中央依法治国的既定大政方针,走正常的法律程序。

  《高校腐败警示录》专题报道之四

  高校监管如何去真空

  ■ 本刊记者 侯兆晓

  高等院校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神圣的“象牙塔”。然而,近年来人类最文明最圣洁的校园“净土”频传腐败丑闻,高等教育领域发生在图书教材、设备采购、基建工程、招生录取等方面的贪污贿赂、渎职失职、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影响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产生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体制弊端,也有主观道德自律原因。

  首先,高校的管理体制存在问题。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很多高校,名义上是党委会议决定,基本上是党委书记统揽大权,学校所有的“大事”都是他说了算。副职,甚至包括校长,也不敢有异议,否则其官位难保。

  这个模式原本没有错,但是,书记与校长的职责很难厘清,书记只要想插手的事,就没有不可能的事。绝对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所以腐败问题就不可避免。

  在反腐败方面,高校基本处于真空地带,一般各省设有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但基本上都力不从心。大一点的省,高校多达几十所,甚至上百所,按照目前教育纪工委的人手,无论从监督机制,还是手段上,都无法承担这样的任务。所以在高校腐败起来“很放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近年来办理的20件案例调研分析,90%的高校职务犯罪是由司法或审计部门发现线索才案发的,只有10%是由高校内部自查发现的,且有些被告人系长期多次作案,单位的有关部门却均未察觉。

  另一方面,高校的校外监督相当乏力。因教育系统的经费属单位自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在每年的审计检查中只是走马观花地查一下,很少深究,对发现出的问题、涉及的款项,只给予没收,并不提出规范性的整改措施。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在地方的省属高校,主管部门都“鞭长莫及”,而当地教育、财政部门“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

  一位检察官分析说,从目前已经出了问题的高校看,这些学校主要领导“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是对院校“一把手”监督和管理措施不到位,形成同级不好监督、上级疏于监督的情况;另一方面是监督的途径和渠道不畅通,一般干部和党员群众的意见不能正常反映上来,党群、干群之间还有隔阂。往往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群众监督、本单位纪检监督基本上成了“摆设”。

  教育界内部有关人士分析,在某种程度上,教育界对权力的制约要大大落后于整个社会的改革进程。与西方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相比,我们的大学权力结构是以行政管理机构为中心的。当社会提出要给高校更多的自主权,本意是给予更多的学术自主权,但实际上最后成了行政自主权的膨胀,从而使高校权力成为各种利益群体寻租的工具,这也是高校成为滋生腐败温床的重要原因。

  因此,必须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分解权力,加强学术权利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其次,高校很有钱。这是高校腐败严重的物质基础。有钱与高校扩招、高收费和银行乐意贷款有关,也与政府对高校的投入有关。一所不大的院校,一年的基建费用一般都在1亿元左右,还有教材、图书、设备等方面的采购,数额都是巨大的。如果没有钱,想贪也没有条件。

  再次,招标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高校的基建、招生、物资采购、进人、后勤管理、学籍管理、考试等等,猫腻儿很多,但几乎无人监督。招标在高校其实成了摆设。

  最后,道德自律和政治责任感的建立至关重要。任何良好的制度都必须依赖于人去执行,人的素质高低是关键。

  仅仅依靠外部制约机制去抑制腐败远远不够,还必须通过加强道德制约,依靠道德和正义的力量,根据政府官员的行为和实际利益,通过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监督,以达到制约政府官员滥用权力的目的。

  高校干部的文化层次和理论水平都比较高,自律意识也比较强,他们的素质总体上来说是比较好的。但高校干部中仍然存在“重业务,轻政治”“重才能,轻道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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