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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装展位消防管理规定
时间:2009/4/28 7:54:59  阅读:3594次

                特装展位消防管理规定


一、 消防通道始终保持畅通无阻
(一) 严禁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放展样品,违反者除没收外,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将展样品悬挂在消防、配电、空调设施或天花上,违者
造成设施损坏和不良后果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 筹、撤展期间各种装修材料、展样品不得堆放在展厅门口或展馆通道上,以免堵塞消防通道。
(三) 安全管理人员将对违规摆放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中造成的任何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物主承担。
二、各类装修消防安全要求 展位装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以下规定,进行设计施工。
(一) 装修设计和施工不能超过展位的垂直投影。
(二) 所有装修和装饰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展馆内不得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纸、树皮、泡沫、芦苇、可燃塑料板(万通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木板等物品作装修和装饰用料。 内地参展企业需在当地预先制作展台、展架半成品的,所使用的不燃或难燃材料应
有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检验的合格证,并将合格证的复印件在进场施工前送现场保卫管理人员核实、备案。
(三) 如当地没有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难燃材料,而参展企业又需在当地将装修物制作成半成品后再到展馆进行组装的,须经大会保卫办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同意,可按照每平方料涂0.5公斤防火漆进行处理,但必须在进馆筹展安装前,到消防咨询点办理有关消防手续,并经消防人员检查后方可进馆安装。
(四) 各参展、筹展、施工人员,须自觉爱护展馆内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
(五) 消防栓和灭火器材前1.5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严禁阻挡、圈占、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六) 馆内装修构架(含展品、灯箱等)必须与天花保持0.8米以上的净空。无天花的展馆应离设备层0.5米,所有展位及装修不得以任何形式
封顶,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功能正常发挥。 所有装搭物、洽谈桌椅、展样品等,不得阻挡、圈占消防设施、电器开关箱等
和占用通道。 所有装修框架和展样品摆放,必须牢固可靠,避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七) 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和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 技术有关规定。同时,电气安装必须按照《i深圳市电气设备装置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
(八) 各建筑施工单位进场布展前须将用电负荷报送技术保障部审核,施工完毕,经配电维修科派员检查后方可通电。
(九) 各展位安装的电器产品,其电线须使用有公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应有检验证书或标识)的难燃导线并套金属管或难燃套管敷设。同时,
按照用电要求,做好接地体的跨接。严禁使用花线、铝芯线等。如各地区没有公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的难燃电线,一律使用深圳市公安消防局检
验认可的难燃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十) 广告牌、灯箱、灯柱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应采用消防科研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
(十一) 各展位的筒灯、射灯、石英灯等灯具的安装须与展品、装饰物等保持30CM以上的距离,并应加装接线盒,电线不准外露。
(十二) 展馆各展位不准使用电水壶、电炉、电烫斗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大功率的灯具(100W以上)
应加装防护装置,并应安装在不燃结构上;碘钨灯一律要有防护置保护;流花路展馆二楼以上安装霓虹灯须另行申报,批准后方可安装。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展馆
(一) 不准将烟花、炮竹、汽油、煤油、酒精、天那水、氢气以及保卫部门认为可能威胁展馆安全的物品带入馆内。
(二) 施工、机械操作表演确实需要用汽油、天那水、酒精等易燃液体或明火作业(电焊、气焊),使用前24小时须报现场保卫管理人员审批,
批准后,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四、包装材料应及时清出馆外
筹展期间使用的各类展样品包装箱、纸屑等杂物务必在展会开幕前及时清理出馆外,严禁将其存放在展位内、柜顶
或展位板壁背后,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申报消防: 
根据广东省消防局的规定:所有净场地的装搭工程必须报深圳市消防局审核、批准,方可进场施工。消防申报工作由主场承建商统一办理,敬请参展商将以下资料按要求送递主场承建商, 所需资料为:
1) 本申请表: 完整填写下列表格
2) 平面图:标明:① 展位号 ② 参展公司名 ③ 展位面积 ④ 总用电量 ⑤ 尺寸 ⑥ 最高度
3) 立体图:① 整体效果图 ② 标明高度 ③ 所用材料(地面、墙壁、天花)
4) 电路图:标明:电路走向;插座位置;灯及灯箱的位置、种类、瓦数 、数量;电箱位置。
2、搭建高度:
1) 所有装搭高度不得超过各个展览馆要求。因展馆内装有中央空调,展馆中间位及靠墙位天花高度可能不一样,为保证准确, 请与主办单位确认您的搭建高度。
2) 搭建高度请根据参加展会时,展馆给出的高度指引进行操作。
3) 所有装搭平面、立面都不得超出展位面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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