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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时间:2013/3/11 19:09:55  阅读:4653次

粤建村〔2013〕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文物旅游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文体旅游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建规〔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请依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传统村落(详见建村〔2012〕189号文件)进行申报。同时,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建规〔2012〕195号),对申报村镇的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进行审核,未符合规划编制要求的要予以补充完善。上述文件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的“村镇建设”栏目下载。

   二、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有条件的村镇可制作视频材料,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风情风貌。

    申报资料中的纸质资料(保护规划除外)要按照《通知》“上报材料要求”中的次序,统一采用A4规格竖向装订成册;电子格式资料(含纸质资料的电子版)要统一录入到光盘中。

    请于2013年5月底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分别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18房,邮编:510045)和省文化厅文物局(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608房,邮编:510080),逾期不予受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将成立材料审查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统一推荐上报。

    三、其他事宜

    申报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可向我们反映。联系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苏智云,电话:020-83133584,

    电子邮箱:774885869@qq.com

    省 文 化 厅 王成晖,电话:020-37803840,

    电子邮箱:182230970@qq.com

    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文化厅
2013年2月2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
申报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建规〔2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文物局(文化厅),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

  为弘扬传统民族文化,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决定进行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申报及工作程序

  请各地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印发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建村〔2003〕199号附件3)的要求组织申报。

  (一)已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的省(区、市),申报的镇(村)必须是省(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并附公布文件。


  (二)未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的省(区、市),申报的镇(村)不得超过五个,必须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物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排序,并附专家评审意见。

  (三)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和财政部公布的第一批传统村落中保存完好、格局风貌完整且符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申报条件的,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省文物(文化)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后直接申报。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三)经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的保护规划。

  (四)请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见附件2、3)填报。

  (五)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六)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集、电子幻灯片等。

  电子幻灯片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及历史沿革。

  2.历史文化特色。

  3.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要注明照片的名称)。

  4.保护规划简介。

  5.保护措施简介。

  三、请各省(区、市)将申报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和申报材料以纸质和电子光盘两种形式(1式2份,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图纸和照片使用jpeg格式,电子幻灯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采用Mpeg格式),于2013年6月底前分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和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傅 爽 郑文良

  010-58933769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詹德华 刘 洋

  010-56792073 56792081


  附件:1.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

     2.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

     3.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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